危险品运输界定标准
第4类易i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i燃物品第I项 易i燃固体 本项化学品系指燃点低、对热、撞击、摩擦敏感,易被外部火源点燃,燃烧迅速,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,但不包括已列入爆i炸品的物质。(1)易i燃固体的主要特性是容易被氧化,受热易分解或升华,遇明火常会引起强烈、连续的燃烧。(2)与氧化剂、酸类等接触,反应剧烈而发生燃烧爆i炸。(3)对摩擦、撞击、震动也很敏感。(4)许多易i燃固体有毒,或燃烧产物有毒或腐蚀性。对于易i燃固体应特别注意粉尘爆i炸!
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
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,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。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,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i用车辆的经营规模,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,配有相应的专i业技术管理人员,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、岗位现任制、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 制度。第七条 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、装卸、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,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,经当地地(市)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,发给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i作证》,方可上岗作业。
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、容器、装卸机械及工属具,必须符合交通i部JT3130《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规定的条 件,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。第九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,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,经审查,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 件的报地(市)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,发给《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》,方可进行运输作业。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,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,发给《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》方可进行运输作业。
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
1、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。2、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i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“危险运输证”3、运输化学、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、消毒等措施,对包装容器、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,严禁危险品漏、散和车辆带病运行。4、在运输、停靠危险区域时,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。